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就外省人员在江苏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并出台了暂行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个好消息是,江苏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工作进度提前,今年 4 月,全省 13 市已与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目前已与海南、广西、北京、天津等省市实现了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江苏作为国家首批联网结算省份,于去年底签署责任书,将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为重点,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工作。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开始,江苏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针对的是住院费用,明年有望解决门诊的就医费用结算。
由于全国各地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这三个目录等不统一,为此,江苏人社部门对外省人员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做了相关规定。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规定,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及标准,医保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则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
为让异地就医结算的实效早日惠及人民群众,人社部日前表示,要求人社部门决战 6、7、8 三个月,争取今年 9 月前,确保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启动、联网运行,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也就是说,今年 9 月,江苏有望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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