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准,规范执法,才能确保法治天平的公平公正。可近年来很多地区却仍存在“包年式罚款”的违法现象。我们先来看德州某地的一个报道。
法律赋予执法部门门的行政处罚权只是一种手段,其真正目的还是为了实现良好的市场秩序。但很多时候,两者却倒了过来,执罚成了目的,执法成了手段。来自涡阳的这则新闻体现了某些执法部门的严重违规操作。“以罚代管”变成了以罚钱为目的的执法手段。
在正常的公安交管工作中,对有超载等行为的驾驶员进行罚款,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对司机超载行为进行惩戒,让他们吸取教训,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二是为了教育其他司机不要超载,起到预防的作用。诸如“包季罚款”“包年罚款”之类,既不能保证交通秩序长治久安,也不能保障广大司机的生命财产安全。(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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