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刚发布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明确:从2018年开始,自然资源资产将成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经常性审计项目。这意味着,各级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后,辖区内的山水林田湖草等的实物量变动情况,以及有没有环境恶化、污染严重等问题都将要审计。
新华社昨晚(28日)报道引述规定称,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审计署负责人表示,“审计机关应当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分别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规定强调,审计机关应结合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变化产生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2015年以来,审计署围绕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分别在湖南省娄底市、河北省、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等40个地区开展了审计试点。截至2017年10月,中国全国审计机关共实施审计试点项目827个,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1210人。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今年6月,中共中央深改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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