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有关部门对9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引起了广泛关注。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本应该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但这9家企业却丧失职业道德。对其处以重罚,充分显示了山西省有关部门维护监测领域公平正义的决心,值得称赞。
笔者认为,由于数量多、分布广,当前确实存在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不法行为被发现的几率相对低的情况。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违法成本不大,造成的后果却不小。
政府关于企业、行业的很多发展决策是依据其监测结果权衡做出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将严重干扰政府决策。例如,政府是需要综合依据包括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内提供的有关行业企业排放数据,决定区域内如何布局。假如监测数据不真,决策又怎能准?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公开的数值也是社会公众获取污染信息的重要来源。如果这个渠道数据失真,社会公众得不到准确信息,会对政府产生误解,造成新的舆情。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社会监测机构发展势头良好,国家也大力支持政府采购服务,未来前景可期。但目前仍有一些企业无视行业底线,逐利至上,严重影响了行业信誉。如果不被严惩,是对遵纪守法机构的不公平。
基于此,笔者认为,环境监测结果是决策依据和管理支撑,必须秉承真实原则。对于造假行为,必须依法严惩重罚,促使行业返本归真。
建立行业底线,对出现问题的社会监测机构绝不放过,依法惩处。对于表现一贯良好的则予以扶持,推动树立依法依纪追求真实的行业底线意识。划定行业红线,对于社会监测机构从业人员造假或帮助造假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红线绝不可碰,否则后果很严重。
筑牢环境管理生命线。政府有关部门须意识到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事关重大,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必须严格依法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巩固政府公信力。(来源:中国环境报刘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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