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民进党当局试图立法扼杀台湾民众言论遭各界强烈抵制
民进党当局欲管控网络言论,挨轰政治目的影响台湾数字经济发展
民进党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推动所谓“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曝光后引发管制网络言论的强烈质疑。国民党立法机构党团总召曾铭宗表示,NCC已沦民进党附随组织,国民党团要求NCC退回草案,否则将强力杯葛。而针对“数位中介服务法”规定,对不删假信息或管理不当者,最高可处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台湾网络平台业者不讳言,民进党当局推行该“法案”应是要防止“某种言论”,忧心这不仅破坏民主架构机制,也冲击“言论自由”。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批评,该“法案”若上路,未来台湾网络世界将是行政单位说了算,甚至在法院对被检举的网络言论“违法”判定前,民进党当局随便就可对网络言论加标签、下警语,这跟“网路戒严”有什么差别?国民党智库召集人陈宜民质疑,“执政党”是不是借由打击假消息之名,行贴标签之实?草案争议太多,政治目的太过明显,可能会阻碍中小型数字经济发展,网络“言论自由”也令人堪忧,恐造成“寒蝉效应”。
台湾巴哈姆特(电玩资讯网站)副执行长陈建仁指出,对损及台湾利益等内容很容易判断,可立即删文处理。该“中介法”草案第22点第3项点出,“任何人得以通知特定资讯为‘违法’内容,视为平台知悉”,陈建仁直言,平台业者知悉之后通常直接删文,因为这是最好的自保方法。但令业者头痛的问题来了,陈建仁以最近的“论文门”为例,A检举某候选人论文抄袭,但另一方B却发文称该候选人论文是原创,试问,“论文这么深奥的议题”,平台业者要去哪里找这样的人才来做“立即”判断?
台湾网络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协会(TiEA)监事曾更莹开宗明义指出,该“中介法”草案借镜欧盟,多数会员的看法是“不适合”。理由很简单,欧盟与台湾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都不一样,若要沿袭必须做更多的市场调查,再制定“法条”才恰当。
曾更莹更指出,“中介法”应是要防止“某种言论”,若平台经营与言论无关,只是因技术符合定义就要列管,例如,民众常用的线上叫车服务,若把这类业者拉进来做透明度报告、检举,试问这有意义吗?
台艺大广电系教授赖祥蔚表示,NCC想彷效欧盟管制网络平台业者,但欧盟管制的是Youtube、脸书等境外网络巨擘。同样标准搬到台湾地区来,很多中小型网络媒体都受到限制,与欧盟内容及影响层面完全不同。
元智大学资管系教授周韵采指出,草案资讯限制令可规范时间应大幅缩短,行使条件也要非常严苛、明确,并要引入官方赔偿机制,对民进党当局误植限制令,通报机关与公务员须负一定赔偿责任,才能阻止主管机关滥权。(海峡导报)